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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招商-SZJJ2024-011 轮渡海滨地下停车场等84个停车场慢充充电桩招商合作-公开招商公告

时间:2024-01-18 编辑:厦门市政集团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停车设施配套服务招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充分盘活国有资产,有效提高停车场复合效益,缓解市民“充电难”问题,招商方拟开展包括轮渡海滨地下停车场等84个停车场项目的慢充充电桩招商合作,充电桩设置位置原则为成交方进行规划设置,优先集中规划慢充车位,具体根据现场区域条件与招商方协商后明确。
公开比选招商条件公开如下:
1、项目编号:SZJJ2024-011      
2、项目名称:轮渡海滨地下停车场等84个停车场慢充充电桩招商合作
3、项目明细

                          招商合作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1

轮渡海滨地下停车场

招商方指定地点

合作经营期共9年6个月

2

中山医院嘉禾园

3

青少年宫

4

体育中心

5

厦大南普陀地下停车场

6

市政教科院附属小学公共停车场

7

凤凰园公共停车库

8

仙岳高架桥下6号停车场

9

仙岳高架桥下1号停车场

10

前埔南小地下停车库

11

仙岳高架桥下5号停车场

12

仙岳高架桥下2号停车场

13

仙岳高架桥下4号停车场

14

岭兜东侧停车场

15

仙岳高架桥下3号停车场

16

观音山公寓

17

东坪安置房11#

18

鸿山新村车库

19

岭兜一里

20

新景花园

21

文园公寓

22

古楼公寓

23

惠景新村

24

源泉山庄B地块

25

虎仔山庄

26

城市花园

27

岭兜二里

28

公园东路安置房

29

侨福城一期

30

侨福城二期

31

天湖路

32

文屏山庄

33

厦福安置房

34

东坪山路西侧临时地面停车场

35

水务大厦

36

建设大厦

37

市政火车站西侧地面停车场

38

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库

39

市政南山地块林荫停车场

40

市政天安小学公共停车场

41

围里公寓

42

康乐新村二期

43

湖边花园A区

44

枋湖花园

45

湖边花园B区

46

五缘公寓

47

达嘉馨园

48

新永成花园

49

华铃花园三期

50

嘉景花园一期

51

仙岳高架桥下7号停车场

52

禹洲HOUSE临时停车场

53

市政大厦停车场

54

仙岳高架桥下8号停车场

55

市政空间资源大楼停车场

56

市政充电(枋湖南路)

57

海沧庚西小学公共停车场

58

市政芸景实小公共停车场

59

新阳居住区二期

60

市政孚美社区公园地下停车库

61

市政芸景实验中学停车库

62

市政马銮湾实小停车库

63

集美核心区地下停车场

64

滨水小区

65

杏北锦园居住区

66

市政集美区实验小学公共停车库

67

市政集美区蔡林学校公共停车库

68

集美新城侨英中学公共停车场

69

同安新城滨海公寓西侧公共停车场

70

同安城北

71

滨海公寓

72

祥平地铁社区二期

73

东方新城一期B1、B2组团

74

洋唐居住区B17地块

75

新店地铁社区二期

76

九溪小区公交首末站

77

洋唐A01地块

78

林前综合体

79

洋唐三期A05地块

80

洋唐三期A07地块

81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82

洋唐A03地块

83

洋唐A02地块

84

洋唐三期A04地块

4、本项目充电服务收取的所有费用(含电费、电损及服务费等)归招商方所有,其中:当单项目的平均单枪日均销量≤20度时,按服务费部分的x%向招商方收取技术支持费;当单项目的平均单枪日均销量>20度时,按服务费部分的y%向招商方收取技术支持费进行商务报价,响应方应按“本项目充电服务收取的所有费用(含电费、电损及服务费等)归招商方所有,其中:当单项目的平均单枪日均销量≤20度时,按服务费部分的x%向招商方收取技术支持费;当单项目的平均单枪日均销量>20度时,按服务费部分的y%向招商方收取技术支持费”格式进行报价,不符合报价格式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5、代理服务费:以包干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包含专家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响应保证金缴交及招商文件、服务费缴交账户: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响应保证金账户

成交代理服务费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厦门市营业部

账    号

592907836910101

35101535001052503691

收款单位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方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招商单位、代理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响应保证金。
二、资格要求
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招商的响应者应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应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1)响应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响应方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招商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响应方没有被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方名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响应方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相应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5)响应方应提供3个以上(含3个)的直营充电桩站点的业绩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证明文件及设备购买合同。
(6)本次公开比选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响应方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响应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响应方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响应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3、响应方须于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交保证金20000元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公开比选招商文件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止,响应方可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获取招商文件(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报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响应方获得投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09:00。响应方式: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响应(响应文件递交时应缴交平台使用费人民币400元,此项费用缴交后不予退还)。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09:00。
五、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公开比选招商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商方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吕女士,联系电话:0592-6667755(8:30-12:00、14:30-17:30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咨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715室
联系方式:桂女士18959210529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